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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法归成法,不可能拿来就能用,前宋还动辄海税年入百万两呢。
今时不同往日。
要知道,高拱主持的隆庆开海,阻力重重,只开了一个泉州月港,不仅将税收托付给地方留存,作为军饷,甚至年收税也不过“一万余两”,跟打发叫花子没什么区别。
开了两年后,外藩来朝的船只有所增加,关税多收了些。
福建地方立刻上奏,言及“饷骤溢至二万九千两,实涸泽而渔”,此后便一直停在了三万两这个数目。
跟这对比起来,榷十之二,可真是好大一笔钱。
国初时,太祖只收海贸六分税,海税也没有低于十七万两的时候。
栗在庭沉着地点了点头:“外藩,以及海商……我是说民商,日夜求互市而不可得,哪怕十之二亦是趋之若鹜。”
“抽税之事,我业已与福建诸商行、藩属达成了共识。”
他稍微解释了一句,而后继续说道:“如今彼辈唯一的顾虑,便是朝廷的态度。”
“生怕朝廷举棋不定,行而又废,乃至引蛇出洞。”
“再加上有心之人鼓噪,福建坊间‘宁信走私,不信舶司’的民谣,几乎都唱开了。”
“哪怕我亲自出面作保,彼辈却唯恐我是胡宗宪第二。”
“寻根究底,此事尚需中枢臂助……”
说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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