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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知看了眼左上角的时间,五点二十二,手指头顿了下,开始打字:“去,我换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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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毕业后,温知大概一年多没有住过这间酒店,衣帽间的衣服还是当季新款,白的黑的蓝的红的,五颜六色,看的人眼花缭乱。他对这些衣服概念不大,穿的也不多,上学期间,宁愿穿着自己二十九块九买的白t,也很少碰它们。后来,他发现霍凛很喜欢他穿白色衬衣,霍家别墅至今还挂着大一时,他作为学生代表发言穿的白衬衣。\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