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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你找我什么事?”
上扬的语调让人觉得心情都好上了几分。
“等会儿陪我去个地方。”
容朗略略思索:“醉春楼?”
“嗯,答应了戴三的事情总不好食言。”
案头的信有些显眼。
容朗注意到。
“这信是要给哥哥的吗?”
“是。”
简短的回答后是片刻的思索。
李希言拿起信递给他:“你帮我参详参详。”
第71章 相见欢 信上的内容是关于这次……
信上的内容是关于这次罗耀被杀案的。
里面向皇帝说明了凶手戴三的特殊情况——傻但是没有傻彻底。
接着就是关于她对于此案判罚的观点。
戴三虽痴钝,但是其程度远不到不通世事或是无法自控的地步,应该判以斩刑。
最后就是以此案引申而来关于律法中对于这种特殊情况的建议。
第一,所有无法自控且有伤人倾向的痴癫之人无论有没有犯罪都应该由其所属的家人严密管控,其所属之地负责管理的官吏也要提供一定的帮助。
第二,以罪犯的实际情况作为判罚标准。凶手本身的病情是否严重?作案时神智可清醒?
第三,涉及人命,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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