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白榆任由对方打扮,认命般穿上对方递来的乐福鞋,抬手看时间,有些晚了,向杉顺势提出她要送她去上班的提议,白榆只好答应。
穿的这么老钱还要挤地铁也不妥吧。
向杉很乐意做这些,这样照顾别人的事对她来说很新鲜,不论是接送白榆上下班还是给对方置办行头,她有一种参与白榆生活的实感。
白榆被打扮的花枝招展的上班去了。
午饭时同期的实习生问她昨天是不是买中彩票头奖,白榆喝着某位好心同事买来的咖啡摇头,想了一下昨天的魔幻遭遇又点点头,大概吧,明明自己过的这么苦逼,从天而降的大小姐伸出纤纤玉指就能叫她的生活天翻地覆。
“你都发达了还上班吗?”同事问她。
白榆微笑回应道:“我喜欢上班。”
这话不假,一方面是她喜欢这种有秩序的生活,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一期的实习生里只有一个人转正,白榆不能冒任何一丝风险,她不能失去这份工作。
白榆虽然不喜欢这个专业,但她足够认真负责,她是同期里专业水平最硬的那一个。因此她认为自己转正的几率很大。
很早之前白榆就明白一件事,变化于她而言是坏事。
白女士没能给她平静的生活,她知道其实向杉也不能。
在她的计划里,应该是自己工作可以做到一定程度后,去找向杉解释自己消失这么多年的理由,设想没赶上变化,对方出现的比她想象中要早的多,白榆现在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和整个向家叫嚣。
现在的处境是危险的,她心里总有一种不安,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阴谋就藏在风平浪静的水面之下。
白榆总觉得自己走在一根独木桥上,稍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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