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昭定三年,也就是差不多五六年前的时候,他便是江东军之中的都尉,奉李云之命,镇守东南。
那个时候,便是孟青,也就是个都尉。
余野,贺钧这些人,甚至还没有当上都尉。
如果于欢活到现在,能不能受命大将军很难说,但是多半是跟陈大,余野这些人地位类同的,甚至比余野还要高上一个档次。
但是昭定三年的时候,于欢因为坏了军规,被李云给一刀杀了,正了军法。
这件事,当时遍传整个江东军,更是遍传整个缉盗队。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江东军上下,军纪为之肃然,再没有人敢拿出旧军队的做派,也没有人敢违背李云的军规军纪。
此时,差不多六年时间过去,李云再一次提到于欢这个名字。
薛城跟李默,都是浑身一颤。
他们当然知道于欢这个名字。
因为缉盗队时期,于欢就已经是缉盗队之中的“小领导”了,当年在江东军早期,于欢还曾经管过他们。
一瞬间,这两个都尉,俱是冷汗涔涔。
李云看着他们俩,伸手敲了敲桌子,冷着脸说道:“你们两个人,当年俱是山寨出身,我收编了你们之后,没有杀你们,这些年,给你们的饷钱也从来没有少发过,到现在,你们二人的年俸,差不多已经在两千贯钱左右了罢?”
“当初我离开金陵,要分出一些军队镇守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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