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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说在球场上,他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想去哪个位置打就能去哪个位置打,想打谁就打谁。
他和那种所谓“五个位置都能打”的吹嘘式宣传完全不同,比如魔术师约翰逊号称可以从一号打到五,1980年总决赛代替贾巴尔出任中锋拿下总冠军,获得FMVP更是成为NBA的传奇美谈。
但真正了解事实就会知道,约翰逊只是代替贾巴尔在中圈跳球而已,他在场上还是出任控球后卫,而不是中锋。
而且约翰逊如果打二号位和三号位,他的无球移动和接球投射是不合格的,这两个位置他并不能很好的胜任。
让他打中锋,他的身高和体重也无法和真正的中锋对抗,只能偶尔客串一下而已。
甘国阳不一样,到1998年,他在技术、体能上完全可以胜任任何一个位置。
中锋、大前锋自不必说,一号位的角色甘国阳经常客串,1992年总决赛是他的经典之作。
二号位是唯一让甘国阳看起来有些违和的位置,但甘国阳有一手出色的C&S技术,还有漂亮的后撤步投射,这些都是当初他从范德维奇那里学来的,所以他硬要打二号位,绝对没有问题。
只不过他打二号位实在有点大材小用,没有必要,三号位是真正能发挥他全面性的地方,二号位的攻击,三四号位的防守,一号位的传球。
伯德在休养身体的时候,在电视上看比赛直播就意识到了这点,因为看比赛直播是纯粹的上帝视角,比主教练还要清晰。
他发现阿甘这家伙真的是想去哪儿都行,在任何位置他接球都不是他的死角,他都可发起攻击,或者和队友完成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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