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老师张志良道别时,张志良突然跟苏牧说了了一句,“聚餐上你和李云、晓穆的对话,我听到了。我一直觉得你是很特别的一个,你似乎有着一种现实主义,但有时候你又似乎充满了一种理想主义,对理论知识的接受度有点过高,但你要知道理论是理论,现实与理论之间总是有所脱节的,这个社会对法律的尊重绝对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高,哪怕在你的家乡,所谓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你到了岗位上需要重新学习,不要被自己不切实际的理想化观念误导了。我没有做过基层工作,但在我看来,中国的基层治理是围绕社会和谐这个目标的,治理方式是讲究效率的,而法律是做不到这两点的,所以不管在哪,都不会将法治放在第一位的。”
苏牧看着眼前的老师,他知道自己的这位老师对中国的法治现状总是充满了不满,认为这个社会总是人治多于法治,而且他是一名基督徒,有着一种让人不理解的负罪感:“张老师,您为什么这么说?法治不是最好的治理方式吗?不然为何这个世界都在建立法治的国家,社会文明与否是以法治的程度作为标准之一的啊?”
张志良听了之后笑了,用一种莫名的眼神看着苏牧:“苏牧啊,我们不说其他,单单效率这点,你觉得法律有吗?法律是要注重程序正义的,那么就意味着要用漫长的时间来走完所有的程序,也许这个漫长并不是绝对的,但是绝对比群众认为的要长。再说和谐,法律对于冲突的解决是将所有矛盾冲突摆在台面上以一种激烈的方式解决的,不管结果如何,你觉得冲突双方之间还有多少可能回到原先友好的社会关系中呢?而在你要工作的农村,你想想那片土地上的人民,他们是生活在一个熟人社会中,你觉得他们之间的冲突能够用法律来解决吗?恐怕法律只能是最后的解决手段,不到最后是绝不会用的,因为法律不仅要花更多的时间,更重要的是冲突双方在之后的日子来该怎么相处。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的土地上徒法不能治,而必须要引入德治的原因了。可惜啊,两千年前的董仲舒是引法入儒,而不是引儒入法,否则这片大地可能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法治之地了。苏牧,在中国这片土地上,有时候对法治最有力的破坏,从来不是来自于这个社会中恶的一面,而往往来自于善。”
“知道了,张老师,我会注意的。”苏牧点头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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