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博林跟随着女院长,穿过庭院,来到教堂后面的一幢房子,这里是修女们的宿舍。一人一间,宿舍房间很小,只有一张窄床,简单的寝具和被褥,一只木箱,上面摆了一支烛台。由于是半地下室,窗户是向上开的,很小。
“玛丽·博林姐妹,你在这里的身份,与其他修女姐妹并无区别,如果违反了这里的规定,将会受到同样的处罚,你要牢牢记住这一点。”女院长又吩咐了几句,随后离开了。
玛丽走到床边坐了下来,床板很硬。因为是半地下,一切都显得陈旧、潮湿,石头砌成的墙壁看起来又硬又冷,石缝里长着不知道什么名字的苔藓。
床上没有柔软洁净的羽绒枕、墙壁没有华丽厚实的挂毯、地上没有新鲜清新的灯芯草。
一位年轻的黑衣修女走了进来,为她带来了需要更换的衣服,一套灰白色的见习修女服,布料很粗糙,用一根皮带系起来。除了念珠串、十字架、一些圣书……玛丽两手空空。
事实上,女院长刚才说的还不完整,这里不光是私物,包括自己的身体和意愿,也不再属于自己了。
本笃会的会规是很枯燥、乏味和重复的,却不简单:
一天分为夜祷(凌晨两点左右)、晨祷、第一时辰祷、第三时辰祷(午前祷)、第六时辰祷、第九时辰祷(午后祷)、晚祷、日间结束祷。
夜祷必须要吟诵圣咏第3篇和第94篇,总数量不得少于14篇;
晨祷要吟诵圣咏第66篇,第50篇,以及《圣咏集》结束部分之第148-150篇;
第三时辰祷、第六时辰祷、第九时辰祷要吟诵圣咏第119-1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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