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连他自己都没有过家人,在这个时代,血缘之爱是十分难得的奢侈品。他流离多世,最后收养这个孩子,是什么原因自己最清楚。
他已经不去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现在,在最后的轮回中,他只想要一个家人。
“就是你想要和他们待在一起的人。”
“那你是我的家人,对吗?”纯白的孩子问出了第三个问题。
“只要你想,我就是。”他释然地笑了,将孩子抱起,望着天空思考着以后。
在孩子眼中,老人十分神秘,在联邦撤出,星球变为荒星的动荡年代,他总能带着他好好地活下去,不仅教授他知识,甚至能够搞来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小玩具。
有时候,老人会拿出一本空壳笔记本细细观看,似乎在怀念什么,那东西古老到白穆恩只能在教课文件上看到,他总觉得上面有什么秘密。
老人却知道,自己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他不过是一个四处流窜的星际猎人,名气甚至不必劳烦仇家下追杀令。能够在这里活下去,也不过是因为他深谙小人物的生存之道。
他平庸的生存之道。
曾经,他最害怕平庸,最憎恨平庸,从他得到这个方法时,从那个令人作呕的家族中离开时,他就下定决心一定要让被世人敬仰,让所有人都看到他。
曾经他以为自己是天选之子,直到现在耗尽所有机会后,他终于面对一切。
这是一个看似希望实则绝望的诅咒,他许下的愿望明明是摆脱平庸,可每一世无不是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悄然死去。
他做过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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