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的粉丝不会有那么重的腥味,会比较好下口。
方才还氤氲着白色雾气的鸭血粉丝汤搁置了这么一会儿,温度刚刚好,热而不烫,正是最适宜食用的时候。
鲜。
这是那人舌头感知到的第一种味道。
粉丝在鸭杂汤里炖煮的时间恰到好处,既饱吸了肉汤的浓香,变得软滑怡口,又不至于软到塌烂,变成黏糊糊的一坨,口感非常顺滑。
快速咽下嘴里的粉丝后,那人又迫不及待用勺子舀了一勺奶白色的汤,顾不上怕烫,猛猛吹了几下后,便急急送入嘴里。
霍惜逢的手艺极好,炖煮的鸭杂汤不带一丝浮杂,澄澈而香浓,一口温热的汤汁顺着喉咙流到肚里去,把胃部煨得暖融融的,十分舒服。
那人恋恋不舍地把嘴里那一口汤咽下去之后,忍不住舒畅地喟叹一句:“太好吃了!”
其他人见他吃得畅快,便也不再犹豫,纷纷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一时间,院子里净是此起彼伏的吸粉声。
吃完后,一个个捧着连汤汁都不剩的碗,意犹未尽地夸赞道:“实在是太香了!”
就连那自诩地位比较高应当矜持的管事,也忍不住悄悄舔了舔嘴唇,回味刚才尝到的滋味。
香啊,实在是太香了!
——能不香吗?堂堂鹊仙楼继承人的手艺,放在以往,普通人想吃都没有机会呢!
霍惜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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