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社和银行于债权表决时,进行联合行动,那么就能够确保银行始终是具有绝对优势,甚至所占的债权比例可以达到三分之二。”
“可是,现在这样做会不会太晚了。”寺田说道,“并且我也了解破产法律的一些规定。现在关于日钢所有的衍生诉讼,都必须由东京高等裁判所来进行管辖。如果其他会社虚构债权,起诉日钢的话,那么最终也是由东京高等裁判所来管辖,我们可能又会被那位北原律师阻击。”
玉城这一次露出了自信的微笑,“寺田大臣,我们有逃避破产专属管辖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仲裁。”
【逃避破产专属管辖——仲裁】
【企业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后,所有诉讼都将由破产法院进行管辖。这种做法就叫做破产专属管辖。但是法律却没有规定仲裁案件该怎么处理。所谓,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方式。即当事人双方约定由民间组织的仲裁机构来裁决他们的商业纠纷。这即是仲裁协定。有了仲裁协定以后,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书,就相当于拥有判决书的效力,并且仲裁往往是一裁终局,没有上诉机制】
“简单来说——”玉城开口道,“破产法律只是规定了诉讼案件必须专属管辖,但没有规定仲裁案件进行专属管辖。也就是说,对日钢提起的商业仲裁,将继续由仲裁机构审理,而不是由东京高等裁判所进行审理。”
“我们完全可以借用空壳公司,与日钢签订虚假合同,然后对日钢提起虚假仲裁,要求日钢还钱。由于仲裁是秘密进行的,并且不用经过东京高等裁判所。仲裁机构可以制发大量的仲裁决定书。”
“这些仲裁决定书记载的日钢债务,都由银行进行实际控制。这样一来,就可以保证银行于债权人会议中稳坐江山!!!”
玉城提出了一个极为狠毒的法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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