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呐,请予我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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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帅吧,”人群瞬间被点燃,叶潇得意地一扬下巴,“是不是很对你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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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栖微微地眯起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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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遇到目标时惯常的观察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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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觉得你这个视线看的不是主唱啊,”叶潇顺着他的目光看了眼,“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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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角落的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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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带了副鹰隼面具,两只黑色翎羽缀在眼角,藏蓝色的皮衣随着动作起落开合。时栖其实算个半个手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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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手握着鼓棒的手指修长有力,指节微曲,手背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凸起,兼具力量与艺术的美感,身体微弓,汗水顺着他的下巴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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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全场都在为主唱欢呼,可时栖听得出来,乐队真正的核心其实是在鼓手——不管主唱如何即兴飘飞,鼓声永远能稳稳地卡在点上拖住他,不抢眼也不争先,好似藏在海浪下的暗礁,将自己完美地嵌进了主唱与吉他贝斯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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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声震动着耳廓,时栖感觉到自己寂了半个月的心脏又开始沸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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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端着酒杯靠在吧台,低头打开了自己另一个置顶备忘录——“类型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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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下全是时栖已经尝试追求过的类型,从纨绔二代,风流机长,健身教练和娱乐明星……包含各个行业的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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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栖喜欢新鲜感,而且他似乎从出生就有一种独特的能力,太会察言观色和揣测人心,让时栖清楚的知道应该对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招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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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试图从他们身上寻找一个类似于爱的虚无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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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他的新鲜感去得也太快来得太快。比如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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