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负责“不要出意外”的人中的一个,别西卜说的没有错,能够进入到实验室来参观的人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他们身后的家族确保了这些孩子不会像普通人那样因为种种原因(譬如莫名其妙的道德感,宗教信仰或一瓶威士忌)而在公众面前信口开河,毕竟曼彻斯特医学院实验所里的一些实验确实已经逼近了人类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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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还有一些亟需解决的小问题,宝儿。道格拉斯和奇兹。卡逊,一个显而易见地憎恶着撒沙。霍普金斯,而另一个则享受和撒沙。霍普金斯相处的每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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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所的引导者有个在西大陆颇为寻常的姓氏,布莱恩称他为史密斯博士,他是曼彻斯特曾经的学生和现在的教师,教授生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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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上午的参观乏善可陈,在世人眼里颇为神秘的曼彻斯特实验所里固然设备精良,但它的主要结构和其他的医学实验所基本没什么区别,除了几个他们暂时还不能看到的试验区域以外,规模庞大的楼层里都被分割成了一个个的小方块,隔断它们的只是放满了瓶子,罐子和试管的架子,每个格子都有自己的项目“老板”“经理”和实验员,有些格子里只有一个人,他负担着以上三个职务“老板”之中的一些是临床医生或是学院里的教授,而其他人是纯科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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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设备每个实验室都有,大型设备是共用的,他们被允许进入一间pcr室,这间实验室是用来来放大扩增特定的dna片段的分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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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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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河猴的未受精卵的dna。”史密斯博士说:“我们将恒河猴的体细胞与去掉dna的未受精卵结合起来,体细胞的dna被用于受精卵的操作,这些受精卵在实验室中成长为胚胎细胞,我们从早期胚胎里面抽取干细胞——干细胞可以用来治疗糖尿病与脊髓病变——之前我们每抽取一批干细胞就要消耗将近一百五十个卵子,放在猴子身上,没问题,行,但放在人类身上胚胎是要被破坏后才能得到干细胞的,这里涉及到了伦理与政治问题。但我们都知道,能够从本人的克隆胚胎内取得干细胞是最好的,那样的干细胞几乎不必担心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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