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了想,似乎有些还不够……
或者说,有些不妥。
甲鱼这家伙,特意提出来的事情,肯定没有那么简单。
因为斐潜也能猜测出参律院大概会怎么做。
首先肯定会维持原判。
因为这是维护斐潜麾下,包括巡检县令在内的整个律令架构尊严的问题。
这倒不是说斐潜,或是参律院,因为是汉人机构,就在特意维护那几个头脑发昏,利令智昏的汉人。
当然,在某个角度上来说,这个判决的结果,确实是会让那几个汉人觉得是斐潜,以及斐潜麾下的律法机构是在给他们撑腰……
但是实际上并不是。
至于打人的那些羌人么,依旧该罚款罚款,该劳役劳役,一点都不会少。
谁叫这些羌人大脑管不住肢体?
这同样的,也不代表斐潜就完全判定羌人就是彻头彻尾的罪人。
而是在这一件事情上,羌人必须要学会如何用汉人的律法来保护自己,而不是采用羌人的习俗来强调无辜。
羌人以为自己用蛮力就可以解决问题,那么现在也就必然会遭受到蛮力的解决。
参律院是不会支持改判羌人无罪的,更不会让羌人觉得闹起来,就可以更改判决,否则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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