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去陆家粮记。
摇了摇头,他抓来了一只公的灵鸡,将剩余的寿元都汲取掉,得了0.4年寿元后,趁其不备,便手脚麻利地割了鸡脖子,放血……
之后烧水拔毛,拔下的毛顺便烧掉,洗干净之后,便放在砂锅里,倒满水,大火烧开,小火煨之。
又开了一锅,取一两灵米加上普通的大米做了米饭。
纯用灵米,他实在是有些舍不得。
至于灵鸡。
留着反倒是祸害。
毕竟李执事一個月来一次,藏几只不明显也就罢了,这么多灵鸡,肯定会被察觉到。
所以和陆掌柜以物易物的时候,他便已经想好怎么处置了。
自己吃。
也就二十二只罢了。
凡人女子坐月子一个月下来都能吃三十只,他也一定可以。
虽然很浪费就是了。
要是实在吃不掉,就想办法去远点的坊市卖掉。
反正山庄里是决计不能留的。
砂锅小火煨了一两个时辰,再掀开时,已是浓香扑鼻。
无需任何的佐料,只需稍稍撒点盐巴,鸡的鲜香就已经直贯口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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