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开始,那是一个春天,白兰花开了,你站在树下,我记得你当时穿着崭新的校服,个子不算高,可能才到我肩膀,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一定在那时就牵起你的手,在十四岁的时候就保护好你,给你一个温柔的,湿漉漉的吻。
可惜我的爱意苏醒得太晚,错过了和你的好些年,但是我仍然感到庆幸,庆幸遇见你的人是我,庆幸你喜欢的人是我,庆幸和你住在同一个大院的人是我,庆幸那天清晨撞到你的人是我。
你说自己像一株阴冷的植物,把难看的根茎藏在淤泥深处,从来没和我讲过你心底的恐慌和害怕,你是不是怕我会不喜欢?笨蛋,如果你能走进我心里,就能看到自己是多么的好,在你身上,不管是好看的难看的,沉默的寡言的,我都喜欢的不得了,我连你的伤口都爱。”
信写到这里,娄牧之仿佛穿越氤氲的尘埃,看见了易知秋伏案的样子,他会笑一笑,露出右脸颊深深的酒窝。
“你有时候真是太可爱了,可爱到我想把你藏起来,谁也不给看。你知道么,我在心底自私的想过无数次,我要和你远走高飞,什么都不管,我只想和你一起,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最好是亚热带地区,我喜欢夏天,喜欢热空气,喜欢黄昏和落日,如果在夏天,我就和你去海边,去冲浪,去水果摊买西瓜,我所有的幻想,都是和你一起。
即便这些幻想不能实现,但光是想想,我已经觉得很幸福了。
小木头,别难过。
答应我,带着我的那一份,好好活。
哦,对了,我还有两个小秘密要说给你,一个是送你的念珠,你不是问过我,为什么是109颗么,这串珠子是我母亲的遗物,她告诉过我,多出来的那一颗珠子,代表自己。
还有一个,那天在赵越的酒吧,你喝醉了,我不小心吻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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