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最柔软的地方,懂事又听话,我非常爱他……可不幸的是,由于山村恶劣的生产环境,他患上了慢性病,并不致命,可不治就会日渐虚弱下去,最终迎来死亡。
我的家庭并不富裕,可我不愿意就这么抛下我的弟弟。
我生来力气大,又在山野田间野惯了,因此去学着做猎人,捉点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卖皮毛和肉换钱,家里种的有田,养的有鸡,但即便如此,养一个病人对我家来说还是太艰难,因此当我听闻附近镇上举办格斗比赛,有钱拿时,毫不犹豫就准备动身。
我那时很年幼,没练过什么武术,但我力气大,跑起来能追上野鹿,而且为了那笔如今看来不足称道、但当时是笔巨款的奖金……我也要去。
事实证明,我低估比赛的难度了,来参加的都是大人,起码也得是精壮小伙子,拿到这笔钱远没有我想的那么容易,可我还得上啊,没有钱就不能给格莱斯治病,我就会失去……我的亲弟弟。
最后等裁判举起我的手,宣布我是胜利者时,我没意识到他举起了我的手。牙齿被打掉了好几颗,满脸都是血,我也听不清他在声情并茂地讲什么,只知道他塞进来钱,我用我那破烂的手臂接住,然后跌跌撞撞往外走。
这是我最后的记忆,之后我再醒来,就到了爱德华面前了。
他说他很欣赏我在格斗比赛上的表现,听闻我的遭遇,他表示心痛,愿意资助我的家庭,承包我弟弟的医药费——从贵族手里随意落下来的一点灰尘,都足够我们这些穷苦人生活一辈子了。
他还说他愿意资助我去首都学习,将来找份好工作,养活我家。
谁不想去见识一下人类最繁华的首都呢?那是人人都有的梦,在我们这种偏远山村尤为梦幻。我也有考虑到这是骗局,可我没得选,他给我家的钱够格莱斯好几年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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