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接手黄毛的。
当时黄毛总在这附近晃悠,马叔心善,经常会投喂一些没卖掉的包子,久而久之就产生了感情。
可毕竟是开饭店的,店里整天趴着一只流浪狗也不是个事,肯定会有客人有意见。
而马叔家里有老有小,又养不了狗,于是就想着给黄毛找个主人。
问了不少熟客,大多数人要么不养宠物,要么嫌弃黄毛是个串串,最后只有陆晨脑子一热把黄毛接回了家。
也正因如此,陆晨每次来吃早饭的时候马叔都会给他抹个零。
虽然相比于养狗的支出只是九牛一毛,但好歹也算是回了点本。
“瞧瞧,我说什么来着,这狗啊就是越杂种的越聪明!”
一听黄毛都快会用马桶了,马叔十分得意,认为自己“慧眼识狗”,放到古代至少能跟伯乐齐名。
而陆晨则是撇了撇嘴,心说这话要是被黄毛听到,保不准就得跟你反复成仇。
最近他算是发现了,别看黄毛只是条野狗,但自尊心倒是挺强的。
有时候把它惹急了,怎么安慰都不行,只有淀粉肠这种顶级美食才能令其勉开尊口。
并且吃的时候还会装出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像极了你一边说着要减肥、一边狂炫小龙虾、最后还要怪你没有制止她的女朋友。
嗯?等等......
想到这里,陆晨突然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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