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学打针脚,织啊织——
刚开始时,她技术不好,先学着织围巾这种直来直去的一条、没什么形状的。饶是如此,还是被她搞砸,织出一条针脚一头松、一头宽的围巾。
这条浅灰色的围巾,嗯,说不上好看。于是她把它送给了梁津。
“嗯,你就先用着吧,好像不是很好看啊。但是第一条就是织给你的诶,连哩哩和团子都没有的待遇。”
等男人下班,她献宝似地把那条丑围巾,围上梁津的脖子。
此时已是冬季,窗外灌木丛上,积着雪白松软的雪花。
男人把围巾拽下来看了看。颜色高级,就是形状不好看。
“什么第一条,明明是练手的产品,不够好看,就给我了是不是?”男人觉得好笑,伸手刮刮她的小鼻头。
“哎呀,不要拆穿我——那第一条给你了嘛,还要怎么样嘛!”女孩跳了起来,双腿夹住他的腰,开始撒娇。
梁津嘴上说“不够好看”,第二天临去公司前,在衣帽间里挑选了半天的衣服,最后选了件中灰的柴斯特大衣,搭配着围巾的颜色,这才心满意足地出门。
他工作日一贯穿板正的西装,打温莎结。这下破天荒地穿了件柴斯特大衣出门,还围了条围巾,就连徐正阶都不禁多看了两眼梁津的襟前。
别说,这条围巾,乍一看平平无奇。再仔细看看,还是平平无奇,就连针脚的疏密都不整齐。
多亏了总裁这张脸,才完美地hold住了这条有点土、有点平平无奇的围巾,甚至把它变成了时尚单品。徐正阶不由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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