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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也没想到,”阿薇叹道,“只是突然生了那般念头。”
陆念道:“也不稀奇。”
感情之事,说穿了就是要得一个“眼缘”。
在陆念看来,成昭郡王是个很得眼缘的人。
当日广客来办诗会学会,她从二楼雅间看下去,底下那么多风华正茂、信心十足的学子,没有一个看着能比郡王顺眼的。
待接触多了,越发是这么个想法。
五官身形占了先机,说话做事不止不讨嫌,还能让人有交谈、甚至是探讨的想法。
这就十分难得了。
毕竟,陆念这辈子见多了说不通的蠢人。
比如她弟弟陆骏,比如她那个糊涂了大半辈子的父亲。
余家那儿就更别说了,脑袋清楚的人寥寥无几,逼得陆念都成了个疯子。
因此,陆念看人,首先看到的就是“脑袋瓜子”。
话不投机半句多,她不爱费这精神,相信阿薇也不会费精神。
这般考量下来,思路顺畅、办事得利的郡王爷能入阿薇的眼,也就不稀奇了。
至于说什么发乎情、止乎礼,男女之间应当先如何、再如何的,陆念压根不会去考虑那些。
她的人生,在她母亲被岑氏害死那年后,就已经脱离“正轨”了。
按部就班不再是她能走的路。
阿薇亦然。
手上染血的人,谈什么循规蹈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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