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胸口闷闷的,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当时他还不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恋这回事,但爱情是本能。
他抓着习题册问对方问题,去球场看比赛。在何文轩扭伤脚之后的一个月,他打水、送饭、买点心,甚至连衣服都帮着洗了。在一个秋日的夜晚,何文轩拖着伤愈的腿,和他一起穿过校园。昏黄光照,影影绰绰,令人发沉。走到香樟树的阴影下,闻笛突然停下来,鼓起勇气,说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对方愣了一瞬,随即笑着说,你不知道我等了多久,我还以为你永远不打算说了呢。
闻笛迷迷糊糊的,脑子乱成一锅粥。他小心翼翼地问:这算答应了吗?
男生揉了揉他的头发说:当然。
何文轩的父亲是企业家,博信光学的总裁。他小学就去海外交换,一口流利的洋腔洋调,开口就是时事新闻,中外名家,周围也都是法官、研究员、工程师的孩子。闻笛跟他的朋友待在一起,总觉得自己像水果摊上一只带泥的芋头。
他对何文轩,喜欢里带了点崇拜。他觉得,像这样家境优渥、见多识广的天之骄子,肯定有自己的规划和打算,每次选择也带着他看不见的权衡。
等他慢慢长大,见到更广阔的天地,更完美的人之后,才蓦然醒悟。
什么权衡,就他妈是自私。
分手五年了,还能若无其事、坦坦荡荡地打电话问好,可见这人一点都没变。
碰上旧日余孽,真晦气。闻笛躺倒,闭眼,默默祈祷,今晚可千万别钻进他梦里。
还没清静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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