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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女人不能进祠堂,所以里边商议好了事情,也写好了文书,能签的都在里头签好了,剩下的只能由林保田来担任这个传书的工作。
叫来老屋众人和林老三家的几个闺女,林保田按规矩将三张一模一样的断亲书摆在门口的一张长桌上,随手捻起其中一张,将文书的内容高声读出来,为的是让不识字的妇孺们清楚知道内容。
一旦双方都签字按手印了,事后一方一份,还有一份里正拿去县衙存档,日后他们就再无瓜葛,林家老屋也不得再生事端,否则,对方就是把他们告上公堂,也是合情合理的。
三份一模一样的断亲书摊在桌上,上书几条:
一、林有河(林老爷子)与林大木(林老三)系父子关系,现决定于大源王朝一百三十七年七月断绝关系。自此之后,两家各自生活,互不干扰。
二、林大木一次性给付五十两现银予林有河报答其养育之恩,日后林有河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林大木一家索要银钱,双方从此生、老、病、死互不相关。
三、书写人林保田及林氏宗族诸位族老、里正均可为此作证,此书不得擅自更改。
“签字吧。”林保田将笔递给两家人。
林家老屋众人和围观见证的村民们纷纷将注意视线落在“五十两现银”的文字上,有亢奋的、有不甘的、有羡慕的、还有鄙夷林家几个丫头傻的,总之各种视线围绕下,林小月端得是一派慎定,抬头询问林保田:“叔,我爹和娘还都昏迷着,这没他们签字……?”
“没事,刚在里头几个族老见证下,已经让人帮你爹娘都按了手印了!这么多族老、乡亲都在呢!大家都能证明!”林保田掷地有声,耐心的给林小月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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