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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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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心里疼得不行,他摊开双手一瞧,十个血红色的指甲印刻进掌心里,凹陷的痕迹里满是凝固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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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苦笑一下,想起顾竹年看见祁爵受伤时失措的神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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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似乎是喜欢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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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明白顾竹年既然这么喜欢祁爵,为什么还要跟自己成为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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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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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冶捏着盒子,往地铁站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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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到地铁站的公共卫生间洗干净手上的血,虽然大部分表皮已经愈合,但是遇水依然有刺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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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过手之后,他搭乘地铁到达锦城最繁华的商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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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汇聚了全球各种奢侈品牌,人来人往,数不尽的有钱人在这里一掷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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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意外,肖冶应当是这里最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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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锦城生活了19年,这是他第三次来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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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是祁爵生日,他给两人买情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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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是前几日,他给祁爵买一周年纪念日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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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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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站在一家奢侈品店门口不远处的空地上,打开那个小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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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绒盒子里是一枚小巧精致的领带夹,冷硬的金属上镶嵌着数不清的细碎钻石,银光闪闪,亮眼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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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冶低头看了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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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是最大众的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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