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贸易和锡兰桂皮垄断贸易的大多数份额,都落入了荷兰人之手。
荷兰东印度公司之所以能在上述两个海域取得成功,应归功于荷兰人在航海、军事火药上的优势,雄厚的战争物资储备,以及与当地土著精英的联盟。
此时,荷兰人只差一个环节,即开启与中国的贸易关系,就可完成其理想的贸易模式了。然而,若要所谓的亚洲区间贸易机制发挥效果,就必须垄断中国的对外贸易。
在西方所推广的国际贸易中,通过暴力来打击他国商人和垄断贸易是一种常态。于是,荷兰人以其一贯的方法,企图以武力打开中国的贸易大门,威胁到了明朝初斯苦心建立起来的朝贡贸易体系以及澳门、月港的民间贸易。
同时,西方国家的仗剑经商,往往采取使亚洲商人难以摆脱的控制手段来进行掠夺性贸易。这些危害皇家和国家利益的行为自然就引起了明帝国对荷兰人的怀疑及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