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冲突,与荷兰的海上贸易发生冲突。
[1]而导火线却是英国攻击荷兰商船,结果引发大规模的船舰行动,7月8日正式宣战。英国海军封锁了多佛海峡和北海,拦截荷兰商船,荷兰则组织舰队护航,双方海战逐渐由封锁反封锁的贸易战发展为主力舰队间争夺制海权的决战,1653年8月,荷兰集中海军力量与英国决战被击败,英国控制了英吉利海峡制海权,使依赖贸易生存的荷兰经济瘫痪。
荷兰通过厄尔巴岛海战、里窝那之战的胜利使英国在地中海的贸易完全陷入瘫痪状态。经过在地中海特别是大西洋的诸次战斗,英国也同荷兰一样被战争拖得疲惫不堪,于是同意进行和平谈判。
战争互有胜负,然而在最后关头,荷军溃败。1654年双方签订《威斯敏斯特和约》,荷兰认输并承认航海条例。根据合约,荷兰承认英国在东印度群岛与自己同等的贸易权,并支付27万英镑的赔款,同意第一次英荷战争以英国的胜利告终。荷兰领悟到船舰上的弱势而开始各个重大的造船计划,在各地开始建造风帆战列舰,甚至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将这新造的六十艘出售,第二次英荷战争其实已经在酝酿当中。
第二次英荷战争(英文:Second
Anglo-Dutch
War;荷兰语:Tweede
Engels-Nederlandse
Oorlog)包括1665年6月~12月洛斯托夫特海战及卑尔根海战阶段;1665年12月~1666年9月四日海战、古德温海战、圣·詹姆斯日之战及“霍尔姆斯篝火”之战阶段;1666年9月~1667年7月英荷对攻战等三个阶段,这场战争发生在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起因于英国订立更严苛的航海法,并占领荷兰位于北美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今纽约)。
战后荷兰保有从英国占领的领地苏里南,割让包括新阿姆斯特丹在内的北美殖民地新尼德兰给英国(也就是双方互换领地);而英国修改航海法,让出部分商贸利益给荷兰,并被迫和荷兰、瑞典结成三国同盟,共同向法国施压,要求法王路易十四退还大批领土给西班牙(1667-1668法国在产权转移战争打败西班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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