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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份报告都意味着情报,然而过去这么久了,我还是记不住很多同事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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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这些名字变化的速度太快了,港口黑手党的员工死亡率一直很高,另一方面,我确实不擅长记住外国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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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汉字和繁体字也还是存在差异的,更重要的是,也许我潜意识里也不想记住他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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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话,在统计死亡名单的时候,死亡人数,也就只是一个数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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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还是回归那个问题,我究竟想从工作中得到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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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把劳动合同视作成一种卖身契,即便我在签署的时候有多么不情愿,我能够拥有的选择是多么有限,我也是自愿签署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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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卖了自己的劳动力,用这份劳动价值换来了相应的薪酬,在写上自己名字的那一刻,我认为这份交易处在我可以接受的公平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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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当然不存在真正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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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充满了强者对于弱者的剥削,所谓的法律条文,主要是用来维护弱者的利益。至少法律建设时最初的目的是这个,之后解释律条的话语权又成了强者能力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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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最基础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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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拥有安全的住所需要金钱,为了维持存活需要摄入的食物要钱,为了遮羞和避寒而穿的衣服也需要花钱,在人类所从事的社会活动中,金钱是最广泛用来交换的媒介,也因此成为了最好衡量价值的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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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一个人能赚多少钱,也变成了衡量这个人价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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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变成了衡量一份工作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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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从性价比来看,我现在就职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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