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那个有可能会撕裂他和于飞关系的决定。
那对他来说是正确的决定,但于飞注定不会谅解。
毕竟,就像于飞在劳资谈判中所表达的态度一样。
他从来没有分润超音速队的利润,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要考虑这件事?
然而,本内特却不得不考虑。
超级巨星的特权是如何得来的呢?
球队为什么要给予于飞特权?为什么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对球队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
简单点说,就是于飞可以让老板赚钱。
这一权力地位,早在上世纪前半夜,就被棒球之神贝比·鲁斯所得。
他在巅峰期可以得到一切自己想得到的特权,而在衰退之后,下场却并不比奇才时期的乔丹更好。
鲁斯树立了一个标杆,那就是超级巨星可以在最好的时候如何影响管理层,又在下滑时如何失去这些影响力。
而在当代,引流带货的变现能力就是衡量超巨的基准。
于飞的表现几乎是完美无缺的,只是,联盟的反垄断套路已经超过了球星所能对抗的极致。
本内特愿意在新赛季多花一亿美元帮助于飞去追逐现代NBA唯一的四连冠。
毕竟携四连冠的声势,也许最后赚的钱可以平掉超级奢侈税带来的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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