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可能一辈子都不再见面了。高叔婶的女儿还好,就在隔壁县城,要是赶的快四五日也能到,是以他们女儿隔个两三年都会回来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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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正巧近日有熟人要到那里去,听闻沈谢二人会写字,高婶就想让写他们代入写一封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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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笔昂贵,当时书斋是有写信服务的,若只需要纸笔,这就只要十文钱,再给熟人一点辛苦费,也就五十来文,虽说小贵,但若是能给远嫁的女儿传递家里消息,使她慰藉,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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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报官也不需要这么多人,四人到了城里就分了开来,谢瑾和高叔一组,沈兰棠和高婶一组,约定事情办完后在茶馆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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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瑾在高叔陪伴下到了县衙,一靠近衙门他就眯了眯眼,守在衙门口的两个守卫耷拉着眼皮子无精打采,两人走进也只看了一眼,无甚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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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进去以后也无人理会,直到他们慢悠悠转悠了一圈才有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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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看似主簿的男人走向二人:“你们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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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瑾:“我要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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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朝谢瑾上下打量了一圈,开口时官味很重:“报什么官,杀人放火还是劫财掳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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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高高在上的姿态让谢瑾不适,他不由语气轻微加重:“我要报仓安县城外官道上有山贼出没,在我与妻子回乡途中拦路抢劫,我同行不少家丁受伤,我和夫人掉下山崖,幸得贵人相救才免于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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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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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耐烦地说:“先写个陈情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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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有人拿出纸笔,谢瑾正要接过,男人又拿了回去,笑眯眯地看着谢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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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陈情状你要自己写呢还是我找人给你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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