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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行政律,大概包含朝廷官府的高效清廉准则,朝廷及郡县各军政法的官吏职责,官吏的任免、考绩,以及科举、驿传等诸多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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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条之外,兼以旨令,倡导仙使所言的‘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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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邈把手稿翻得哗哗的,“嗯,指导思想没错,大方向不跑偏,行政律也差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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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封建时期的皇帝专政制度,就是一人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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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律的律条,只是最基本的约束,更多的还是以皇帝旨令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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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来就不通法学,在这方面就更加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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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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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律,这个名称,不需要为尊者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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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邈想到以前在网上看到说,秦时一里之长称‘里典’,而非‘里正’,就是避讳始皇陛下名字的‘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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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中气氛短暂地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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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解释:“还是初稿手稿,不曾定下终稿,稍后可以更改并避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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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尊者讳、为亲者讳,是儒家‘礼’文化的态度体现,孔子编纂《春秋》时便遵行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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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距孔子的时代也非沧海桑田之久,其间百年战乱不休,而秦又偏居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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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鄙夷秦国时,都是把秦与夷狄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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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怎么盛行避讳尊者、亲者的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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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避,有时又不避,灵活避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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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周邈此时提醒,李斯一时还真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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