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夜行,但白天只穿黑白衣服,因为某人是色盲。
“你该走了,以后不要再来。”那天某人粗暴的将我推出他的房门外,哐当一声关上门。
“你这个胆小鬼!”我对着他的门大喊,我不确定他是否有听见。
后来他又跑下来给我披上风衣,他说:你打车回去,明天我就到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了。
每当我趴在床上想到这里,就会大哭不已。
他是聪明的男人,明白擦身而过才不会发生碰撞的危险。但我不能一笑而过,他不会明白。我能记住他一辈子,他是我那天吸食了大麻难受得磕破了额头留下的印记。
我时常会梦到他,我已经熟悉了他身上的味道,我知道他用海飞丝和沙宣洗发水,用浪奇洗衣液,用高露洁和狮王牙膏,用滴露和zest沐浴露;还知道他用刺激神经的“阿迪达斯”香水,一如我和他的爱情,逃不过起伏跌宕的命运。
我什么都失去了,不论是爱我或我爱的人。但是我高兴。
我终于可以不追逐与被追逐。
终于可以不一次又一次的把希望放在下一个十字路口。
我终于
可以
停下脚步。
我追于可以停下追逐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