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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听着忽高忽低的二胡小调时,突然后脑勺象被针刺了一下的痛,我本能地用手朝后一抓,抓碎了一根柴杆,小手出了血。我回头一看,那个喜欢背后下黑手的班主任女老师正在瞪着我。
这次我又感觉前脑象是被针刺了一下,我本能地用手一拍,跳了起来,手上粘乎乎的。伸手开灯,手心粘满了一只可怜蚊子的血,不,那是我的血!
我的开灯犹如一个音乐会里响起了枪声,刹时间音乐声骤止,人群四处逃散。
我坐在床边,看着四处逃散的蚊子,心里有一种别样的感觉。这帮蚊子不就是靠偷食别人的鲜血来维持自已生命的吗!其实蚊子的生命很短,一般只有几个月。可就是这几个月的时间,却时时面临着饥饿的威胁。为了生存,蚊子不得不冒险去剽窃他人的鲜血。它没有苍蝇的灵敏和感觉,只能选择一种方法,那就是偷,在漆黑的夜晚人们睡着的时候去偷。
我站了起来,关紧了门,向房间四周望了望。嘿嘿,跑不了你们,这个房间就这样大,总有你们落脚的地方,我不用开那该死的破空调,也不用有负作用的灭害灵化学喷剂,更不用亲爱的女同胞建议的蚊帐,那样太闷热了。我要用手捉,在这不到十平方的空间,我会将你赶尽杀绝。
我跳起了舞蹈,啪啪啪,不一会,墙上、床头、办公桌上和电脑边蚊子横尸遍野,血迹斑斑。
空守了将近两个星期,什么结果也没有。天下出奇地太平,本来批发市场前接二连三的盗车案没有了。我和满江多少有些失落感。
其他组都有一点收获,象小金他们那一组,本来是在效区偏僻路段守候抢劫夜间单身妇女的。十来天下来,犯罪分子没守到,倒是抓了好几对开车到那里寻欢的野鸳鸯,多少也让陆炎咧嘴高兴了一会,毕竟解决点经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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