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根根丝,合在一起就是锦城的面。
向来喜欢历史的我,梦里梦到,眼前阅读的往往是历史洪流中的人事是非,那些一起交织着让我一遍遍把那座城勾画,勾画了秦汉,勾画隋唐,刚刚远去了宋元,谁知又浮出了明清。其实,历史中的她无论是仕女还是豪杰都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我想念现代的那座城。
从来没有对一座城产生过如此地向往。我开始没命的向往那座城——锦城。
翻报纸、上网会情不自禁的首先看看有没有那里的新闻;听天气预报时关注那里的天气,冷热阴晴都成为关注的焦点;看书时看到关于那里的文字会细心默读,寻找那里的风土人情典故文化;甚至遇到那里的人、听到那个地方的方言也感觉亲亲的。以至于有一次,接待那座城来的一个客户,对人家热情的不得了,让人把我的热情诚恳夸了又夸。我害羞而又骄傲。
我会说,我爱那座城。对家乡的爱,向来不容分得半分心的我,如今却轻易的被那座城占去了一半。我会寻访着那座城的地图,熟悉每个街道,每个红绿灯,在花红柳绿的地图上熟悉着一个向往的地方。那座城的土地我还未用脚踏上一次,可是心已经在那街街巷巷里穿梭了几千个来回,闭上眼那些经纬,会一一浮过梦的天窗。
人世间的事总是玄妙的很。行走的人一生总要漂过许多城市,一个个始站连接着一个个终站,那一天停下脚步蓦然回首,除了脚下的土地,都不过是人生的驿站。没有终点的行走就如俗话里的黑狗熊掰玉米,掰一个掉一个,最后终究是两手空空。那些漂过的城很快成为爪哇国的鸟粪,都被风化进入泥土,遗忘。没有想念的人,一座城终究是空城,无论它繁华还是荒凉。宛如京城与我,我常说:“这里对我来说,不过是一座空城,给我一个理由,就能离开,没什么可恋的。书可以拖走,电脑可以拖走,那里不是生活,那里不能发展?朋友,可以是我们喜欢一座城的原因,却不是留下的理由。友情本就是聚合离散才有情趣,朝暮相处的那是爱情。”
遇到一句诗,让人向往一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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