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他的面孔从英俊转为可怖,成为他的活招牌。监狱里新来的人一见到他的脸便什么都懂了。口口相传的故事未免夸大,艾文有时听见他们讨论自己到底杀过多少人,数字一个比一个离谱。三十二个,这才是最准确的答案。
又不是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了,杀人也不像切西瓜那么简单。他嘟哝着捋了捋廉价西装的衣角,那里有一点暗沉血迹沁进去了,不太好擦掉。
回头买身新的。艾文当即下定了决断,心情颇好地转向被绑在椅子上的窃贼,开口道:“现在我们可以聊聊了。”
那可怜的小贼整个人抖得快要散架了。艾文觉得可以理解:你是一个小偷,你半夜摸进房间行窃被屋主逮到,又在争斗之中失手杀死对方,不得不收拾细软准备跑路,东西还没摸完,死了的屋主却重新坐起来打了个招呼,并且把你的手和脚扭断绑在这里……
他宽容地给了对方一点组织语言的时间,并且靠过去坐在了对方身边,揽住了窃贼的肩膀诚恳地劝解对方:“死人用不到手脚,所以不要难过。”
窃贼僵硬地转过脸看他,脸上血色褪尽,努力了很久才从发青的嘴唇中挤出支离破碎的话语:“不、不要……你不能,不能杀我!玫瑰学派!你一定知道!我是玫瑰学派的人!你不能杀我!”
“我不知道。”艾文肯定地点了点头。他翻看过脑子里多出的记忆,那是非常乏善可陈的人生,其中根本没有什么玫瑰和学派,“那是什么?”
他的俘虏语速飞快、逻辑凌乱地讲了一大通。艾文努力听了半天,得出结论:一个臭名昭著,喜欢制造血色案件的地下组织。
“哇……我还从没想过自己能有为民除害的机会。”艾文笑得眼睛眯眯,他挺高兴,“要是我那老爹泉下有知,一定会为我自豪的。谢了,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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