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课,道格拉斯也想不出如何在这里建立类似的制度。他就这么胡思乱想着拐进某家酒馆随便点了些东西吃,脑子还在放空,灵性直觉却轻微一颤。
他反应很快地探手向下,抓住一个孩子消瘦的肩膀,用力把人拖到了自己面前。男孩儿略有惊讶地睁大了双眼,立刻松开手里的属于道格拉斯的钱夹,猛地挣扎起来。
道格拉斯挑了挑眉,一手摁住对方,一手拾起钱夹检查了一下有没有少东西。这时男孩儿仔细看了看他的脸,忽然不动了,乖巧地立在原地叫了一声:“道格拉斯叔叔!”
“……”对对方毫无印象的道格拉斯表情严肃,实则努力回想这小孩儿是谁。
好在男孩儿很会察言观色,立刻自我介绍道:“我是小约翰呀,拐棍街的小约翰。”
有了这样的自我介绍,道格拉斯的记忆终于被牵动:“……老约翰的儿子?”
老约翰和原主同为赏金猎人,在道格拉斯混帮派时就相互认识了,有事没事就会约着喝点小酒什么的,算是半个朋友。
“嗯嗯,是我。”小约翰痛快认下,干脆就不跑了,眼巴巴盯着桌上道格拉斯点的炸鱼排看。
这小子倒是自来熟……道格拉斯收好钱夹,和小孩儿大眼瞪小眼地对视几秒,最终妥协地指指旁边座位:“吃吧。”
“谢谢叔叔!”小约翰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毫不客气地落座拉过餐盘大吃起来。
“老约翰最近干什么呢?”想起这层关系后,道格拉斯顺口就关心了一下对方的生活。
小约翰吞下一口鱼肉,抹了抹嘴边碎屑,干脆而不屑地说:“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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