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手默默从耳朵上挪开了,“什么驯服?”
“成为他的走狗呗。”
当年郑秋白自入学起就不住在学校里,这就导致他总会缺席早训和晚训,但似乎有部分身体原因,教官是点头允许的。
而军训就是靠苦难集中凝聚力的玩意,这东西只有身处其中的人知道多痛苦。
能够躲得这场磨砺享受清闲的人,也就注定被因痛苦抱团的人排挤。
加上郑秋白从入学就是女生眼里的白马王子,总有那么几个人高马大的傻大个儿,仗着自己四肢发达蠢笨无脑,在集体活动的时候针对他。
那欺负的手段低劣到霍嵘都觉得有毛病。
但他本来也以为郑秋白是那种温温柔柔,一碰就委屈红眼的小兔子,谁知道这哥们压根不是吃素,他不止能用巧劲把人打趴,在军训的搏击训练里拿到第一;还能迅速发现某个蠢笨刺头暗恋的姑娘,再加以语言技巧,让同目标的刺头间相互内讧,攻心为上。
和他关系好,他就教你追求人,一泡一个准,没有谈不上的。
你就说,这种邪门的魅力,那群刚上大学只想谈恋爱的蠢笨男生谁能抗拒。
说郑秋白是他们小专业里的群男领袖也不为过,简直比他们院学生会的会长还风光。
当然,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很多,同届校友拉出来,只要认识郑秋白的,就不存在有人不说他好的。
郑秋白对待一千人有一千张面孔,谁瞧见他,看到的都是发自内心喜欢的那一款。
“我们学院提起全能帅哥,那除了你哥我,就是他了。”霍嵘撒谎压根不打草稿。
霍峋无视他的自吹,下意识问:“那他谈过对象吗?”
霍嵘无语,“和你哥一个层次,这能没谈过?他从大一就有对象,但那人在燕城,所以他那时候每个周末都回燕城,就是为了找傍家儿。谈了快四年,毕业才分。”
“这两年,他好像也没有再找吧?”霍嵘蹙眉,“看样子,是对那人余情未了啊。”霍峋闻言一口气没上来,憋的心口疼,“谁说他没有再找,金玉庭多的是他相好。”
“那算什么相好?不过都是追着他跑的哈巴狗,再说这种夜场,睡几次就是相好了?别开玩笑了,男人嘛,上面和下面分开的,但放在心尖上的人,可就那一个。”霍嵘自以为很懂,那叫一个高谈阔论,完全没发觉,霍峋气的脸都快青了。
霍峋想吐血,他怀疑自己脑子有病,没事给自己找气受,听郑秋白过去的风光史干嘛?
“不过,他对你倒是可以,为你这事操心这么一大早,我看他脸可煞白。”霍嵘拍着弟弟的肩膀,“你要把他当哥,我没意见,以后发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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