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也给曾乐海打电话,限他在三天之内交那350万的买地款,要不然就会取消他们之间的合约,把地要回来。
其实,曾乐海当时与潘玉朗有暗中商量的,只要事成之后,曾乐海就会给潘玉朗300万。
但后来因为潘玉朗出事了,曾乐海见已经与新城区政.府签约,他们拿到地了,也不管潘玉朗了。
潘玉朗见自己没有拿到乐海公司的钱,当然不会招供。
曾乐海仗着自己在市里有关系,不把马贤江放在眼里,可现在碰到铁板了。
曾乐海见没有办法了,就乖乖地交钱。
虽然他们的合约没有写到买地款要什么时候给,但新城区让他三天内交钱,否则就会取消他买地的资格。
就算他再厉害,也不能与相关部门对着干,因为没有人撑着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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