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蛮夷们没有拥立新的国王,他们通过了一个置于包括国王之内所有人之上的法律。如果国王拒绝遵守法律,试图凌驾于法律之上时,臣民有权通过强迫国王退回到法律规范之内,即强制国王遵守法律。
那个法律有六十三条,多次被推翻,多次又被重新树立,并逐渐被多个蛮夷国王宣布遵守。白世光惊诧地合上了傅有德给沐英的礼物,这个故事已经发生了一百五十多年,但他给白世光带来的震动不亚于当初听说傅有德他们向朱元璋提出的《君臣约法》,对比之下,白世光甚至可以在傅有德等人提出的约法上面,看到蛮夷之国那六十三条律法的影子。
“余等与诸男爵发生不睦之前曾自动地或按照己意用特许状所颁赐者,——同时经余等请得教王英诺森三世所同意者——余等及余等之世代子孙当永以善意遵守.此外,余等及余等之子孙后代,同时亦以下面附列之各项自由给予余等王国内一切自由人民,并允许严行遵守,永矢勿渝”。白世光疲惫的闭上眼睛,他仿佛看到了一个羸弱的国王委屈的眼泪。
“天啊,这居然是一国之君所说的誓言,说了这些,他还算一国之君吗”?无法认同这些律法,但蛮夷之国的这些律法竟然如咒语般在他脑子中回荡,弄得他的心乱遭遭的,找不到归宿。
“自此以后,凡不能提供忠实可靠之证人与证物时,管家吏不得单凭己意使任何人经受神判法”.
“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判决,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
“三木之下,欲加何罪不得。臣等以为,若非证据确凿、证词真实且人证诚实,任何人不得受到羁押、拘捕和审判……”,
“诸臣有罪,定罪有司,责打辱骂,有辱斯文,严刑则曲,宽型则枉……”。
“若司刑有专司,执法有专才,锦衣卫故事万难重演……”。
“国士及其以上爵位拥有者,非经同级或以上爵位拥有者陪审监督,定罪则为枉法”!
傅有德他们所谋,非白某智力所及也!白世光疲惫地晃动脑袋,尽力将心中混乱的想法排出体外。小心翼翼的将傅有德的礼物放进胸口,他才安心的在马车中稍事休息。
“该不该回去通知他们一声呢,京城附近似乎有军队调动的痕迹”,他犹豫地想,马车渐渐驶远,驶进江边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7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