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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酒精,早自夏朝便早已有之。
虽然过去千百年来,历朝历代都在间歇性禁酿酒、饮酒,但普罗大众对酒水的接受度,其实还是非常高的。
如今汉室,虽然理论上,依旧禁民私酿酒,但自太宗孝文皇帝以来,却也不搞一刀切式的‘禁民饮酒’了。
首先,是社会地位层面——秩禄百石以上的官员,以及爵位在八等爵:公乘以上者,是可以私下饮酒的。
达不到以上职务、爵位登记者,也只是原则上不可私饮。
既然是‘原则上’不行,那实际操作中,自然就有默认的空间。
——深更半夜,你偷偷在被窝里闹上两口,你枕边人也不至于去官府告你,官差也没空跑你被窝里抓人,治你个‘非法饮酒’之罪。
比六百石,及爵位在十五等少上造以上者,更是可以无条件宴饮!
之所以是‘无条件宴饮’,是因为寻常百姓,也可以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有条件的邀宴聚饮。
如娶妻,纳妾,儿女满月等喜事。
其实最开始,太宗皇帝也没有允许高官、显爵无条件聚饮。
不料这帮人居然开始钻空子——三天两头纳个小妾,十天半个月给儿女办酒,演都不演了!
有一段时间,人口贩卖行业甚至因此,而出现了一波‘女奴价格反超男奴’的火爆市场!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这些有钱人家,或有权有势者,想要借纳妾之民请客喝酒。
为了喝上这么一顿酒,他们甚至不在乎自己纳的妾丑不丑、健不健康,甚至年不年轻。
长安街头,至今都还流传着那些年,某些功侯贵戚为了借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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