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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庭里的所有女人——奴隶也好,一母同胞的姐妹也罢,甚至于母亲、祖母,侄女、侄孙女,只要这个‘最强者’想,就都可以肆意妄为。
这个家庭里的所有男人——牧奴也好,手足兄弟也罢,甚至于父亲、祖父,侄子、侄孙,是生是死,是往东还是往西,是去打猎还是去放牧,也都由这个最强者说了算。
后世有人说,匈奴,就是一个奴隶制游牧政体。
但事实上,匈奴人的政体,却比奴隶制都还更令人发指。
——毕竟奴隶制,剥削的只是奴隶,却不会把家人也当奴隶看待。
在中原地区的奴隶制度下,奴隶主一大家子,都会是奴隶主。
奴隶主的妻儿老小,家庭成员,都是作为奴隶主,去剥削失去人生自有的奴隶。
但如今的草原,身为奴隶主的‘家主’,却是整个家庭,乃至整个部族唯一的奴隶主。
余下的所有人,无论是不是家庭成员,本质上,都是这个‘家主’的奴隶。
而这样一个家庭,自然只是最微观层面的缩影。
当几个这样的家庭,联合成为一个小部族时,部族的头领,同样会有最强打者来担任,并合理合法的,拥有整个部族的一切。
比如: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四个人带着各自的家庭,联合成了一个几十人的微小部族。
经过最原始的武力争夺,张三成为了这个小部族的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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