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怎么被汉家贬斥为‘蛮夷也’,也终归是直立行走的人。
人类,天生就是社会度极高的群居生物。
而社会度高,自然就意味着对秩序——尤其是相对稳定的秩序,有着源自灵魂深处的向往。
因为在一个群体、种群内部,强者总是少数,弱者总是多数。
以强者为尊,一切以强者为主的秩序,不符合占据大多数的弱者利益。
所以,一套稳定的秩序,必然遵循以强者为领导者,并尽可能照顾到弱者的原则。
那一套秩序,如何最大限度的照顾弱者、保护弱者?
答案是:不允许强者肆无忌惮,仅凭个人喜好,便决定弱者的生死。
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河套各部的‘新汉人’们,对于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三条法令,是有相当高的接受度的。
因为有了这三条法令,贵族们就不能无缘无故打人,甚至杀人泄愤;
也不能因为喜欢,就把牧民、部众的财富抢走,占为己有。
强者仍旧占据主导地位,但弱者却也能得到保护,人身安全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对于河套地区而言,这并非坏事。
但作为贵族,各部头人心里却清楚:汉太祖高皇帝先入咸阳,约法三章,于是关中人心大定。
时至今日,短短五十年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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