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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倒是墨者为首的‘墨社’力量,会将原本各自独立的底层民众整合到一起,形成一个极为危险的民间组织。
这个民间组织,像是后世的街道管理会,也像是换一个画风的基层领导机构。
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封建王朝本身是有基层政府机构,对基层是有统治手段的!
但墨家墨者、墨社的存在,却分明是在抢夺封建王朝对基层、对底层民众的统治权!
虽然墨者、墨社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统治基层’,但毋庸置疑的是:墨社的存在,使得封建王朝——使得汉家对基层的统治失去意义和必要。
在一个有墨社存在的乡,乡三老,以及啬夫等基层官吏、基层机构,是没必要存在的。
因为出了什么事,墨社就能出面解决,就连百姓民的农税、口赋,墨社都能组织当地百姓主动交上去。
在一颗墨家影响力强大、‘墨风’浓厚的县,甚至连县令和县衙,都是没必要存在的!
因为墨家除了有组织行动能力,甚至还有自己的一套内部法律!
哪怕这套法律只针对墨家内部的墨者群体,墨家也完全可以将这份对律法、对‘规矩’的执着和坚守,以《汉律》的形式用到底层民众身上,从而取代汉家现有的司法、执法机构。
而这样的墨家,在战国时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战国时期的各诸侯国,本质上并不是统一的封建政权。
非但不是中央集权的政权,甚至都没有‘中央集权’这个概念!
在那个时代,诸侯国们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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