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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这句简洁明快,应和当前景物,字也都是最常用的,最适合初学。宝珠便写出来让韦训看,为了让他看清笔顺和结构,故意写得极慢。
韦训立刻将目光凝聚在她葱白似的指尖上,全神贯注看她写字。
禅院空寥的钟声连绵不绝,两人都不出声,一个人默默写,一个人默默看。
宝珠见他愿意学,便一路写了下去,一直写到“万籁此都寂,但余钟磬音”结束,莲华寺的晨钟余音仍袅袅回荡耳边,写完回首观之,觉得在这张卖馄饨的路边摊桌上蘸着露水写的字,竟然比自己以前使用名贵笔墨写得还好,自是非常得意。
再看韦训,他仍是入定一般纹丝不动,屏息凝神盯着她的字迹潜心记忆,直到露水濡湿的痕迹渐渐干透了,他才伸出一指,按着她指尖划过的字迹上认真描写起来。
宝珠在旁观看,越看越是心惊。韦训虽年少,却是真正从会走路就习武的天才,不仅轻功绝顶,内力也极深厚,手指在木桌上划过,看似不费力气,木质却已经凹陷进去,便似碑匠以工具将诗词凿刻上去一般留下指痕,更让她吃惊的是,他一笔顺序也没有写错,竟是全部背了下来。
宝珠心里感慨他为了认字,不论寒暑晴雨趴在县学房顶上偷学,那是何等的毅力和勤奋,比起普通人要威逼利诱才被迫念书是天差地别。
她不知韦训是用记忆武学功夫的方法记住笔顺,拳脚与笔画融汇在一起,就能用他所学过的东西理解,其中有共同之处的规律,则可以记作总纲,由此又触类旁通,举一反三,领会了许多她没有教过的字。
宝珠感慨:“这样教你,可比教李元忆轻松多了。”
韦训写完最后一个字,回过头去,她才知道背后有人,回头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拄着拐杖的瘸子,正在往她这桌上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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