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你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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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镇虽然偏僻,但是佣兵,斯坦利还是知道的,那是一群刀口上舔血的狂徒。他们护送商队安全,但也可能杀死商队成员,劫持货物。他们参与战争,帮助雇主国攻打邻国,但也可能临阵倒戈,反过来攻打雇主国。他们有时候遵纪守法,彬彬有礼,有时候烧杀劫掠,无恶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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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斯坦利的印象里,佣兵可以概括为四个字,不是好人。斯坦利自觉还是个好青年,所以对于要加入佣兵队伍,下意识的有些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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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当佣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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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美食猎人崇尚自由,不会有耐心收徒弟,而且收徒弟并不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但是佣兵不一样,他们是半军事化职业,死亡率也高。佣兵团想要扩大,哪怕只是单纯地维持住自身的规模,就需要不断地招人,吸纳新鲜血液。”布鲁斯不知道斯坦利对佣兵有些误解,不过还是解释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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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布鲁斯又拍了拍斯坦利的肩膀,安慰道:“小子,你跟着我们进步太慢。等你有了实力,完全可以再回来当美食猎人。唔,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现在的分别是为了明天更好的相遇。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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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他们已经走到了一家名叫‘剑与盾’的酒馆门口,相比较只有美食的餐馆,热辣的酒馆更适合不羁的佣兵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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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推开门,劲爆的声音便破门而出。等到推开门,眼前的场景差点惊瞎了淳朴青年斯坦利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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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正中间有个小舞台,一个漂亮的小妹妹摇头晃脑,撕心裂肺的呐喊着,旁边拉手风琴的小哥也相当卖力,手指飞一样,晃成了虚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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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没什么问题,关键酒吧里有些人光溜着屁股,或是光着身子躺在桌子上,让淳朴到不能再淳朴的斯坦利瞬间面红耳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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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斯倒是司空见惯,他推开前面挡路的三个光人,带着眼睛不知道要往哪里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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