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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是想以此来告诫自己,必须要挥剑斩情。可情这一字,实在是太难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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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错万错,皆在他身,他只求世人莫要口诛笔伐,伤他的阿梨分毫,莫让阿梨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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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始至终,都不是阿梨的错,而是常衡没有坚守道心,管不住自己的感情,是他非要喜欢孟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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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就好……呜呜。”孟梨挣扎着扬起头来,突然往常衡的脖子上,狠狠咬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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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衡吃痛,发出一声闷哼,但并没有阻止,只是默默伸手捧住了孟梨的后脑勺,好让他咬得更方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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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阿梨在他身上留下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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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好看的,还是丑陋的,他都喜欢,也欣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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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梨,不要再试图离开我。”他的眼底依旧布满猩红的血色,语气不容置喙,却也温柔似水,低声喃喃,“我一眼看不到你,心里就空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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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梨难为情,更用力地咬他。而常衡也更用力地回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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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都在品尝对方血液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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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好害怕,有天早上,一睁开眼睛,你就会消失不见了,别离开我,我真的会……会疯掉,不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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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喜欢我,好不好?不要再喜欢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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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衡又道,声线颤得厉害,他似乎很脆弱,可浑身使不完的劲儿,孟梨发出呜呜咽咽的哭音,虎牙都深深陷在了肉里,几乎都尝到了血液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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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耳边,一声声温柔的,缠绵的,深情的“阿梨”,只觉得浑身的骨头都要融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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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牙齿也咬不动东西了。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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