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好自己后,路时把一地被人踩烂的菜叶子扫进簸箕里,然后捡起所有没打坏的土碗,挨个洗好放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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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伸出被井水冻得通红的手,举起足有一斤重的毛刷子,费力地去刷那些黏在锅壁上的焦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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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一个力道没控制住,小臂内侧狠狠擦过粗粝的灶台边缘,碰破了上面新烫的燎泡,混着缕缕血丝的组织液流出来,疼得他忍不住“嘶嘶”皱眉,抱着手臂吹了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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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时是用原身穿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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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境优渥,父母疼爱,从小到大连碗都没洗过,现代人的脆弱身体在这样的体力活面前显然特别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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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做以前,路时哪有机会吃这种苦?\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