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句真实的不能在真实的大实话,叶青之所以能在火石山屯兵称霸,那是因为火石山所部,隶属于白狐,隶属于掸邦将军吴瑞。
至于白狐跟叶青怎么合作的,你就跟军政府当局没关系了,至少,在明面上主权没丢。
而缅国特殊的军阀制度,是允许军阀在领地中开矿赚军费的。
所以,在明面上,叶青在缅北干的所有事儿,都是合法的。
因为,就算将来武力霸占小勐拉,也需要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
而且,霸占小勐拉最大的好处,其实就是征兵。
在缅国这种地方,征兵其实是以族群为单位的,比如佤邦,人口占据八成的是佤族,所以在佤邦,历代土司的鲍家,就是名正言顺的佤邦之王。
比如果敢三族,苗族,傣族和白族,他们的王自然就成了军队的统帅。
虽然能够融合,形成一个军团,但是,一旦关系到了利益分配问题,这些兵会自然而然的选择听族长的。
这就是族群属性,没办法更改。
而白狐所部征兵,同样也是以果敢族为主。
果敢族的主体其实就是汉人。
但不管是在果敢,还是在佤邦,果敢族其实是被当地少数民族排斥的民族,血脉不同,信仰也不一样,强行融合,反而适得其反!
更何况,果敢的白家,明家,杨家,等等,其实已经跟白狐所部,形成了鲜明的敌对关系,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