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他不是临时起意的想法,而是思考了有一段时间了。
他的理由是这样的。
他喜欢投三分,喜欢通过无球跑动的方式去寻找机会,然后接球投三分。
昨天的比赛,证明了这种打法的可行性。
但是他了解NBA,他知道假如自己打出了名堂,对手一定会针对自己,研究自己,想办法对付自己。
就像昨天有一个球,攻防转换之中,他距离三分线一米多远直接投了。
先不说能不能进,他能获得这样的出手机会,是因为对手不了解他。
所以拉加·贝尔站在三分线内,等着他进去。
可假如对手熟悉他了,那肯定会一直跟随他,不会再给他这样出手的机会。
“所以你想练传球?”陈宇有些听懂了。
库里点头:“我在想,如果我能通过投篮,投出威胁,吸引一定的防守之后,那么我不应该继续强攻,毕竟我身体天赋有限,我应该传球,为队友创造机会。”
“您看,我射程可以覆盖的很远,那么把防守人吸引出三分线,内线必然是宽松的,可能会出现机会。”
“我还打算练持球,我可以尝试着持球跑动,去撕裂对手的防线,然后在传球寻找机会。”
“这不仅为队友创造了机会,对于我自己也是有利的。”
“您不是一直说嘛,顶级的球星,在为队友创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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