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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雪圜被陆宵放置在床尾,刚想下地去浴室,肩膀一重,被按回原位。
“坐着,等我。”陆宵道。
孟雪圜晃了晃雪白的脚,不明所以,过了一会儿,他就看见陆宵出去把刚才他准备用来装海鲜的桶捡了回来。
“谁让你赤脚跑出去的?”陆宵用吓唬人的语气道,“要好好洗。”
孟雪圜:“……”
陆宵去浴室接了半桶热水,抬起孟雪圜的脚,用虎口卡住脚踝,皱着眉看脚底有没有被东西划破,确认完好无损,再按进热水里泡着。
孟雪圜觉得陆宵像生产线上很严格的质检员,让他觉得自己以后最好不要受伤。
热水有些烫,孟雪圜的脚背和陆宵一齐按在水中的手,都泛起了绯红。
孟雪圜的额头开始出汗。
陆宵因为孟雪圜主动的拥抱而不息奔腾的血液不肯沸止,他头脑一热,就着这个笨拙的姿势和简陋的环境,对孟雪圜道:“我喜欢你,你给我当老婆吧。”
红色水桶里的脚丫子像活鱼一样跳跃了一下。
孟雪圜以一种被挟持脚踝的姿势,被陆宵告白,热水很烫,陆宵的手掌很烫,很快,他的脸颊比水更烫。
他张了张口,如果此刻留下泪来,估计也会是滚烫的。
陆宵抬起头,眼神纯粹又火热:“好不好?”
孟雪圜不吭声,脚心被过分地按了一下,提醒他回神。
“我、我想一想。”
孟雪圜脑袋运转得要冒烟了,小蜜蜂明明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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