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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勇者,既然你已经战胜了村外的野猪。
那么,拿上这把锈铁剑,去讨伐征服世界的大魔王吧!
如果哥谭的超级英雄不是蝙蝠侠,恐怕刚出了新手村没多久,就会被哥谭的精神病们折磨到崩溃。
也许,卡迈恩那个老东西,就是看出了这一点。
才会选择早早离场,并没有留下来与这群身穿紧身衣的超级疯子们死磕到底。
要不然,以法尔科内家族的实力,临死前的拼死反扑,不说弄死百特曼,至少戈登和哈维肯定保不住自己的命。
在超级反派们还没有出现的世界里,法尔科内家族的存在,足以让整个哥谭的黑暗面为之闻风丧胆。
排除掉与哥谭融为一体的猫头鹰法庭,明面上的黑道霸主,就是法尔科内家族!
不得不说,老东西还真的有一手。
看似狼狈跑路,实则远离漩涡。
站在黑道顶点的他,估计应该已经察觉到了,哥谭的水到底有多深。
他一个普普通通的黑道大佬压根把握不住,还不如直接撤退,保住自家的有生力量,法尔科内家族又不止在哥谭有势力。
只不过哥谭是他们的发家之地,才会将这里视作大本营一般打造。
但要是跑路的话,法尔科内家族在哪不是一方天龙人?
与其留在这里跟蝙蝠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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