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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菲雪拿出电话,正要拨打餐厅的订餐电话,又突然想到什么,问,“诗诗,你叫钟所了吗?”
饶诗诗摇摇头,“我不知道要不要叫他,我总觉得钟所这人冷冰冰的,不好相处,我有点怕他。再说叫他他也不一定去,就算他去了我们也不自在,要不算了吧。”
“行,听寿星的。”毛菲雪没说什么,拨通了订餐电话。
这时候,一个清凌凌的小奶音在他们身后响起,“你们要去哪里?我也要去。”
大家一回头,小瞳悄悄出现在他们身后,白天在派出所里疯跑了一天,现在头发也散了一半下来,凉鞋因为不合脚的缘故,脚趾头往前冲,半截圆乎乎的脚趾头出溜在鞋外面,小挎包也是歪歪扭扭地挂在身上。
跟个小破烂王似的,一双大眼睛倒是亮得惊人。
“我也要去。”钟云瞳再次申请。
毛菲雪用手捂住手机话筒,朝她点了点头,“行,带上你。”
饶诗诗把小瞳牵过来站在她身前,弯下腰,把她打散的头发重新拢起来绑好,
“看你过的这个日子哟,像个小流浪汉,你爸妈怎么还不来接你?”
钟云瞳立即大声回答,“我有爹,我爹是钟瑾。”
“你就胡说八道吧你,明天基因比对结果就要出来了,我倒是要看看,你到底是谁家的倒霉孩子。”
饶诗诗帮她把头发绑好,又蹲下身,把她的凉鞋也整理好,鞋子还是有点太大了,只好把鞋绊又系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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